近日,宾川县派出10个监督检查组,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纪律作风情况,突出七个方面的重点内容,对10个乡镇脱贫攻坚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。确保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,干部作风不散、劲头不减、工作不落,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。
从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、县委巡察办、县评议办、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抽调人员,组成10个督查组,从3月15日到4月30日,通过听取汇报、现场查看、走访农户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按照5个时间节点,对各乡镇开展集中性督查5次。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检查重点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通过发现不落实的事,找出不落实的人,及时发现问题。
此次监督检查对象重点是挂钩乡、镇村的县处级领导,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,挂钩村的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领导,村第一书记(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)、驻村工作队员、脱贫攻坚突击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。检查内容紧扣脱贫攻坚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,是否把县委、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,是否不作为、慢作为、懒作为、乱作为,是否存在随意性大、优亲厚友、弄虚作假;是否存在滥用职权、截留私分、收受礼品礼金,是否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、违规安排扶贫项目,干部作风是否存在责任担当缺乏、慵懒散、推诿扯皮、工作流于形式等七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。
对工作不严不实,未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,责任区域脱贫攻坚指标发生重大变化,导致贫困县摘帽没有如期完成的,按照《宾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》进行严肃追责。对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、优亲厚友、截留挤占等行为或涉嫌违法犯罪的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(杨秀云)